使用限制
更新時間 2025-09-03 14:41:01
最近更新時間: 2025-09-03 14: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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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云防火墻(原生版)產品的使用限制。
C100使用限制
擴展包上限
防護互聯網邊界的流量峰值:
高級版:10Mbps~2000Mbps。
企業版:50Mbps~2000Mbps
防護互聯網邊界公網IP數:
高級版:20個~1000個。
企業版:50個~1000個。
訪問控制規則上限
互聯網邊界防火墻和VPC邊界防火墻分別支持10000條訪問控制規則。
規避架構風險
| 使用限制條款 | 合規落地措施 | 違規風險 |
|---|---|---|
| 公網ELB 和后端云主機在不同子網 | 部署時通過控制臺校驗:公網ELB 選擇 “公共子網”,后端 ECS 選擇 “業務子網” | 流量可能繞開云防火墻,導致防護失效;單點故障時影響范圍擴大 |
| 綁定EIP 的 ECS 與 NAT 訪問的 ECS 在不同子網 | 1. 綁定 EIP 的 ECS 僅部署在 “公共子網”,NAT 訪問的 ECS 僅部署在 “業務子網”; 2. 通過 VPC 路由表隔離:公共子網無指向 NAT 網關的路由,業務子網無直接指向互聯網的路由 | 出訪流量路徑混亂,無法通過NAT 網關或云防火墻統一管控與審計 |
| 子網專項需求(NAT 子網 28 位、公共子網按需、2 個引流子網 28 位) | 1. 子網創建時嚴格按規格配置,禁止隨意擴大 / 縮小網段; 2. 通過子網名稱規范化標識(如 “NAT-GW-Subnet-10.0.1.0/28”“GWLBE-Inbound-Subnet-10.10.0.0/28”) | 子網地址耗盡;引流子網規格不匹配導致GWLBE 無法正常接收流量 |
| 安全產品單獨在一個子網 | 1. 安全產品(如等保專區)僅部署在 “安全產品子網”; 2. 安全產品子網的安全組僅開放與云防火墻的通信端口,禁止其他子網直接訪問 | 安全產品被業務流量干擾;安全產品自身被攻擊風險升高 |
N100使用限制
云防火墻(原生版)- N100型實例默認不限制日志存儲時間;但因本地存儲空間有限,云防火墻將在超過存儲容量90%后啟動滾動存儲策略,增量日志將覆蓋歷史日志。
如果您有180天日志存儲的訴求,可參考如下方法進行配置,以確保日志能夠被妥善保存:
方法一:將日志通過syslog外發到專用的日志服務器或者日志審計服務中進行存檔與分析(推薦)。
方法二:擴容本地磁盤以保證足夠的日志存儲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