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格和使用限制
更新時間 2025-08-25 16:50:03
最近更新時間: 2025-08-25 1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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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彈性IP產品正常使用,在使用之前,請您務必仔細閱讀以下使用限制。
IP配額限制
| 資源 | 默認配額 | 提升配額 |
|---|---|---|
| 單個客戶可申請的單資源池彈性IP數量(單資源池配額) | 每賬戶每區域10個 | 提交工單 |
| 單個客戶可申請的一類節點資源池彈性IP數量(全局配額) | 每賬戶一類節點20個 | 提交工單 |
IP配額管理規則
- 已創建完成的彈性IP資源占用當前資源池的彈性IP配額與全局配額,未支付完成訂單的彈性IP資源同樣占用當前資源池的彈性IP配額與全局配額,若您已創建彈性IP資源數量與配額占用數量不符,可先完成/取消未支付訂單;
- 單資源池配額為單賬戶下可申請的單個資源池彈性IP最大數量,默認配置為10個;
- 全局配額為單賬戶下可申請的所有一類節點資源池彈性IP最大數量,默認配置為20個;
- 創建彈性IP時,需同時滿足單資源池配額及全局配額,即:
- (1)您在A資源池購買彈性IP時,需A資源池剩余配額大于0,且全局剩余配額大于0;
- (2)若您A資源池剩余配額大于0,全局剩余配額小于0,則A資源池不可再創建彈性IP新資源,您其他資源池也不可再創建新彈性IP資源;
- (3)若您A資源池剩余配額小于0,全局剩余配額大于0,則A資源池不可再創建彈性IP新資源,您可切換至B資源池創建新彈性IP資源;
- 價格見計費說明。
帶寬及性能限制
| 資源 | 默認配額 | 提升配額 | 帶寬峰值限制 |
|---|---|---|---|
| 帶寬范圍(按固定帶寬計費EIP) | [1Mbps,300Mbps] | 提交工單,最大值可提至2000Mbps | 單個EIP的帶寬峰值為承諾指標,當出現帶寬資源爭搶時,帶寬峰值有保證,不會受到限制。 |
| 帶寬范圍(按流量計費EIP) | [1Mbps,300Mbps] | 不支持調整,當使用帶寬超過300Mbps上限,建議客戶購買共享帶寬,將按流量EIP加入到共享帶寬中使用 | 帶寬峰值僅作為帶寬最高上限峰值,不作為承諾指標。當出現帶寬資源爭搶時,帶寬峰值可能會受到限制。單資源池單賬號下,所有按流量計費彈性IP的帶寬峰值總和不大于5Gbps,若對總帶寬峰值有更高的需求,請使用按固定帶寬計費的方式。 |
彈性IP默認提供1-300Mbps的帶寬值可選范圍,您所選擇的帶寬值為業務可達到的帶寬峰值,若實際帶寬超過該帶寬峰值,將對其進行限速:
- 出云帶寬(云主機通過彈性IP訪問Internet方向的帶寬)
將為您分配和購買的帶寬值大小一致的出云帶寬,允許小幅度超限。 - 入云帶寬(Internet訪問彈性IP綁定云主機方向的帶寬)
(1)當您的購買帶寬值小于或等于20Mbps時,將為您分配20Mbps的入云帶寬;
(2)當您的購買帶寬值大于20Mbps時,將為您分配與購買的帶寬值大小一致的入云帶寬,部分資源池節點允許一定范圍內超限。
通用使用限制
- 一個彈性IP只支持綁定一個云資源進行使用,且彈性IP和云資源必須在同一個資源池(Region),不支持跨資源池使用彈性IP。
- 僅正常未綁定狀態的彈性IP支持綁定云資源,已凍結狀態/已過期狀態的彈性IP請先進行充值/續費后才可繼續進行使用,已綁定狀態彈性IP需先進行解綁才可綁定新資源。
- 彈性IP與云資源屬于不同資源,與計費模式無關,不同計費方式均支持與云資源的綁定;對云資源進行退訂/刪除后,彈性IP將會繼續計費,若您不再需要該彈性IP,請將該彈性IP進行釋放。
- 若您的彈性IP因安全原因被凍結,該彈性IP不支持充值后恢復正常狀態,此時將限制綁定、解綁及釋放操作。
- 僅未綁定云資源的彈性IP支持釋放,已綁定云資源的彈性IP請先將云資源解綁,后進行釋放操作。
- 彈性IP被釋放后,可能會被其他用戶購買使用,此時無法找回。
- 彈性IP在按需計費模式下,收取IP保有費和帶寬費用/流量費用,當該彈性IP與實例未綁定且未釋放時,將收取IP保有費,若綁定實例則免收IP保有費,對于不需要使用的彈性IP,請及時進行釋放。
- 彈性IP不支持跨帳號轉移。
- 云主機/物理機通過彈性網卡與彈性IP綁定時,云主機/物理機與彈性網卡解綁時,彈性IP與被解綁的彈性網卡自動解綁。
特殊場景說明
- 天翼云提供的彈性IP默認為電信單線IP,和異網互通時需要通過其他運營商的互聯互通節點,高峰期可能存在因網絡擁塞導致的偶現丟包、帶寬衰減等現象。
注意從2025年9月起,天翼云EIP將不再保留或傳遞數據包中的DSCP值,出入公網流量的DSCP字段將被清零,請提前評估影響并調整策略。
綁定云主機/物理機實例限制
在綁定EIP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云主機/物理機實例的地域必須與彈性IP的地域相同。
- 云主機/物理機實例必須為正常及穩定狀態,正在運行或已停止,訂單狀態未完成或者已凍結/已過期時,不可執行綁定操作。
從2023年10月15日起,根據您云服務器的 vCPU 配置差異,單臺云服務器對彈性IP的綁定操作受到云服務器支持綁定的彈性 IP 數量上限控制,具體如下表所示:
| 云服務器的vCPU核數 | 支持綁定的彈性IP個數上限(包含通過網卡及虛擬IP綁定的彈性IP ) |
|---|---|
| 1-5 | 2 |
| 6-11 | 3 |
| 12-17 | 4 |
| 18 - 23 | 5 |
| 24 - 29 | 6 |
| 30 - 35 | 7 |
| 36 - 41 | 8 |
| 42 - 47 | 9 |
| ≥ 48 | 10 |
注意若您在功能生效前云服務器已綁定了超限額的彈性IP,將不會對您的彈性IP進行解綁,僅對您的綁定操作進行限制。
綁定NAT網關限制
- NAT網關的地域必須和EIP的地域相同。
綁定負載均衡實例限制
- 負載均衡實例的地域必須和EIP的地域相同。
- 一個負載均衡實例僅支持綁定一個EIP。
綁定虛擬IP限制
- 虛擬IP實例的地域必須和EIP的地域相同。
- 虛擬IP實例必須處于可用或已分配狀態。
- 一個虛擬IP實例僅支持綁定一個EIP。
備案要求
在中國境內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時,應當依法履行備案手續,用天翼云購買的電信線路彈性IP對外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時,需要進行備案等相關操作,同時您的網站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彈性 IP 80、443 等端口默認為關閉狀態,只有在備案完成后才會被放通。您可以在【天翼云--備案】根據指引完成備案信息填寫及相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