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啟用追蹤器
更新時間 2025-09-11 08:22:56
最近更新時間: 2025-09-11 08: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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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介紹如何停用/啟用追蹤器。
操作場景
云審計服務管理控制臺支持停用/啟用已創建的追蹤器。追蹤器停用成功后,系統將不再記錄新的操作,但是您依舊可以查看已有的操作記錄。
本節介紹如何停用/啟用追蹤器。
使用限制
停用數據類追蹤器后,操作事件無法上報到云審計服務。您可以在事件列表查看已有的7天內的操作記錄,但是您無法查看新的操作記錄、轉儲事件至OBS/LTS。
前提條件
已在云審計服務中成功創建數據類追蹤器。
停用/啟用數據類事件追蹤器
登錄管理控制臺。
在管理控制臺右上角單擊
圖標,選擇區域和項目。
單擊左上角
,選擇“管理與部署 > 云審計服務 CTS”,進入云審計服務詳情頁面。
單擊左側導航樹的“追蹤器”,進入追蹤器信息頁面。
在數據類追蹤器信息右側,單擊操作下的“停用”。
單擊“確定”,停用追蹤器。追蹤器停用成功后,操作下的“停用”切換為“啟用”。
如果您需要重新啟用追蹤器,單擊“啟用 > 確定”,則系統重新開始記錄新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