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啟用追蹤器
更新時間 2025-09-11 08:22:34
最近更新時間: 2025-09-11 08:22:34
分享文章
本章主要介紹停用/啟用追蹤器。
操作場景
云審計服務管理控制臺支持停用/啟用已創建的追蹤器。追蹤器停用成功后對已有的操作記錄沒有影響。
本節介紹如何停用/啟用追蹤器。
使用限制
停用追蹤器后,操作事件仍可以正常上報到云審計服務。您可以在事件列表查看已有的7天內的操作記錄,也能查看新的操作記錄和接收關鍵事件通知,但是您無法轉儲事件至OBS/LTS。
前提條件
已開通云審計服務。
操作步驟
登錄管理控制臺。
在管理控制臺右上角單擊
圖標,選擇區域和項目。
單擊左上角
,選擇“管理與部署 > 云審計服務 CTS”,進入云審計服務詳情頁面。
單擊左側導航樹的“追蹤器”,進入追蹤器信息頁面。
在管理類追蹤器信息右側,單擊操作下的“停用”。
單擊“確定”,停用追蹤器。追蹤器停用成功后,操作下的“停用”切換為“啟用。
如果您需要重新啟用管理類追蹤器,單擊“啟用 >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