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時間:2024-01-30
特別提示:
《中國電信天翼云客戶資源優化服務協議》(“本協議”)系客戶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云公司”,客戶與云公司合稱為“雙方”)簽訂的,關于客戶通過中國電信天翼云網門戶(包括天翼云官網:www.daliqc.cn,天翼云Wap站m.daliqc.cn,“天翼云APP”,合稱“天翼云網門戶”)向云公司購買、由云公司向客戶提供的云計算服務(“天翼云服務”)的約定。
客戶在訂購和使用天翼云服務前,敬請認真閱讀、充分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云公司責任的條款、對客戶權利進行限制的條款等,該等條款將以加粗字體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如果客戶對本協議有疑問,請通過本協議載明的方式詢問,云公司將向客戶進行解釋和說明。如果客戶不同意本協議的任何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云公司的解釋,請不要訂購或使用天翼云服務。
當客戶通過網絡頁面點擊確認、訂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實際使用天翼云服務,均表示客戶已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協議之全部內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受其約束。如果客戶不同意接受本協議,請勿訂購和使用天翼云服務。
I.說明
1.客戶與云公司之間的天翼云服務受到本協議以及客戶已接受的《中國電信天翼云網門戶用戶協議》、《中國電信天翼云網門戶隱私政策》、天翼云網門戶《法律聲明》及天翼云網門戶不時發布的規則和政策(合稱“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的約束。客戶接受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在天翼云網門戶注冊、訂購服務時線上點擊同意。
2.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以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為準;本協議與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就同一事項的約定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3.本協議由如下各項文件組成:
(1)I.本說明;
(2)II.《通用服務條款》;
(3)III.《專用服務條款》及其附件;
(4)天翼云網門戶中(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云網門戶幫助文檔頁面中)展示的具體產品/服務的相關服務規則,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說明、技術規范、使用流程、續訂規則、退訂規則,以及明確雙方關于使用和提供天翼云服務權利義務的其它法律文件;
(5)訂單(僅適用于包年/包月服務)。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上述文件之間就同一事項的約定、解釋出現沖突,應以本條上述排列次序在后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為準;當同一順序的多份文件之間發生內容沖突時,應以文件形成時間較后的為準。當不同產品或服務的《專用服務條款》就同一事項約定、解釋不一致時,各產品或服務應分別以其各自的《專用服務條款》為準。
4.本協議簽訂后,如客戶就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服務需要云公司另行出具書面確認文件的,云公司向客戶提供的訂購確認文件僅應客戶要求出具,不是訂立合同的確認書,不影響本協議、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的效力,不對雙方已確認的訂單、本協議、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構成任何修訂與補充,也不對其效力產生任何影響。
II. 通用服務條款
1. 服務類型
1.云公司向客戶提供、客戶使用云公司提供的天翼云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費用由客戶通過天翼云網門戶提交、并經云公司確定的訂單或云公司根據客戶實際使用服務情況發出的賬單確定。
1.1客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訂購天翼云網門戶提供的天翼云服務,其中:
(1)包年/包月服務:具體服務項目、服務期限由客戶通過天翼云網門戶向云公司提交并經云公司確認的訂單確定。
(2)按需計費服務:具體服務項目根據客戶實際使用情況確定。
1.2 云公司將按照相應的《專用服務條款》約定的服務等級向客戶提供服務。
2.服務開通、變更和終止;服務流程
2.1服務開通
2.1.1 根據客戶選擇的服務類型,云公司分別按照以下方式為客戶開通服務:
(1)包年/包月服務的開通:客戶在天翼云網門戶向云公司提交相應的訂單,經云公司確認并在客戶按照訂單約定付費后,服務開通。
(2)按需計費服務的開通:
客戶向天翼云賬戶充值支付相應費用后,服務開通。如客戶賬戶余額不足,服務暫停。客戶向天翼云賬戶充值支付服務所需的足額費用后,服務恢復。
2.1.2 服務開通后,云公司按照本協議約定向客戶提供天翼云服務,客戶可以登錄天翼云網門戶,在管理控制臺完成相關服務相關配置和操作。
2.1.3 客戶理解并認可,服務開通后,為技術升級、服務體系升級、或因經營策略調整或配合國家重大技術、法規政策等變化,云公司不保證永久的提供某種服務,并有權更新所提供服務的形式、規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務的價格和計費模式),在終止該種服務或進行此種變更前,云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網站公告、站內信、郵件或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事先通知客戶。
2.2云公司為客戶提供7天×24小時客服服務,包括客服的售后熱線(400-810-9889)咨詢服務和在線工單服務,解答、處理客戶在使用天翼云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專用服務條款》另有約定的,適用《專用服務條款》的約定。
2.3云公司收到客戶遇到的問題后,根據具體情況和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技術支持,但相關故障或問題系因客戶人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云公司控制范圍內的事項造成的除外。
2.4 云公司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提供可用性保障。如客戶對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協議的約定,則需要客戶主動對自身系統進行高可用性部署,云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協助。如果需要云公司配合做方案規劃設計,由雙方另行協商確認。
2.5 為了提供更優化的服務,云公司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服務平臺或相關設備、系統、軟件等進行檢修、維護、升級及優化等(統稱“常規維護”),如因常規維護造成天翼云服務在合理時間內中斷或暫停的,云公司無需為此承擔責任。但就該等常規維護事宜,云公司承諾至少提前24小時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戶。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導致的非常規維護,云公司承諾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通知客戶。
2.6 云公司有權根據自身運營安排不時調整服務的系統默認配置,相關調整不構成云公司違約。但是,云公司承諾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客戶。收到云公司通知后,客戶應當予以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及時做好相關數據的轉移備份、進行業務調整,以及應云公司的需求,對云公司的調整作出授權等)。如客戶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時協助,或者云公司無法與客戶取得聯系,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客戶自行承擔。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導致的服務調整或終止,云公司將及時通知客戶。
2.7 服務終止
2.7.1 在下述情形下,云公司有權在服務期限屆滿前終止向客戶提供服務,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依據法律法規或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2)云公司認為繼續向客戶提供服務將會對云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或技術負擔或重大安全風險的;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變動原因造成云公司繼續向客戶提供服務不實際可行的;
(4)客戶未按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的;
(5)客戶如出現經營虧損,或者因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者因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
(6)云公司提前三十(30)日在天翼云網門戶上以發布公告、向客戶發送站內通知或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相關服務;
(7)本協議其他條款或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約定云公司有權提前終止服務的情形。
2.7.2 云公司依據本協議終止服務的,對客戶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務費用的退費規則,按照《專用服務條款》或天翼云網門戶公示的相關退費規則執行。
2.8本協議《專用服務條款》對天翼云服務的服務開通、變更和終止規則及服務流程等事項另有約定的,適用《專用服務條款》的約定。
3. 服務費用及支付
3.1計費規則
3.1.1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應當按照約定向云公司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1)包年/包月服務:客戶應當向云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用以經云公司確定的訂單載明的金額為準。
(2)按需計費服務:客戶應當向云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用以云公司向客戶發送的賬單載明的金額為準。服務期限內,服務價格將根據云公司價格調整相應變化,服務費用的結算應當以客戶實際使用相應服務時云公司公布的有效的價格為準。
3.1.2云公司有權根據技術演進、技術架構調整、市場營銷等客觀因素調整天翼云服務的價格。云公司調整天翼云服務價格時,至少提前十五(15)日在天翼云網門戶發布通知,客戶有權決定是否繼續使用相應的服務。如客戶不接受云公司調整后的價格,客戶應當立即停用天翼云服務,如客戶繼續使用服務,視為客戶接受調整后的價格。
3.2 結算方式:云公司提供的天翼云服務為預付費服務。
3.2.1云公司在客戶支付服務費用后開始為客戶提供服務。客戶可以使用賬戶余額或代金券或微信、支付寶、翼支付或其他方式向云公司支付費用。其中,代金券的使用應當遵守客戶獲得代金券時云公司通過天翼云網門戶公示的代金券規則。
3.2.2如客戶在服務期限屆滿后繼續使用服務的,客戶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支付續訂款項,或在保證賬戶內的余額充足的情況下開啟自動續訂功能(續訂流程詳見天翼云網門戶公示的服務續訂規則)。客戶續訂服務時,如云公司對相關服務的服務體系、名稱和價格進行調整的,客戶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的服務體系、名稱和價格續訂和計費。
3.2.3如客戶需要云公司就其訂購的天翼云服務開具發票的,客戶應當在服務訂購完成并支付服務費用后,在天翼云網門戶的服務訂購界面上申請開具發票,并按格式和要求填寫付款單位、款項、發票類型及郵寄地址。對于客戶使用代金券支付部分對應的金額,云公司不提供發票。
3.3 云公司保留在客戶未按照約定支付全部費用前不向客戶提供服務和/或技術支持,或者終止服務和/或技術支持的權利。如客戶欠費,在欠費期間云公司有權不提供相應服務,且客戶不得申請業務的新裝、續用、變更等。
3.4 客戶理解并同意所有的贈送服務項目、營銷活動等優惠措施均為云公司在標準服務價格之外的一次性、限制優惠,優惠內容不包括贈送服務項目的修改、更新及維護費用,并且贈送服務項目不可折價沖抵服務價格。
3.5 客戶對其應當支付的服務費用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向云公司提出核對申請。經雙方確認核對確有錯誤的,云公司應對相應費用予以調整。
4. 服務使用規范
4.1 客戶資質
4.1.1 客戶承諾以其經天翼云網門戶實名認證的本人身份開通和使用天翼云服務,自本協議簽訂時至履行中,客戶應當持續具有合法有效的主體資格和業務資質,并向云公司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的各類主體資格、業務資質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開辦網站的,客戶應當保證所開辦的全部網站均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許可或批準;
(2)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客戶應當辦理非經營性網站備案,并保證所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在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在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云公司有權依法采取暫停或終止提供天翼云服務、斷開網絡接入等關閉處理措施;
(3)網站提供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客戶應當自行在當地通信管理部門取得經營性網站許可證;
(4)提供BBS等電子公告服務的,客戶應當根據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備案或獲得相應批準;
(5)經營互聯網游戲網站的,客戶應當依法獲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6)經營互聯網視頻網站的,客戶應當依法獲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7)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客戶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除上述許可、批準外,如客戶從事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應當具備的其他資質、許可和批準的,客戶應當獲得相應的資質、許可或批準。
4.1.2 自本協議簽訂時至履行中,如客戶不具備本協議約定的資質條件,云公司有權暫停提供天翼云服務、要求客戶在限期內改正或直接解除本協議,并追究客戶相應責任。如主體資格、資質證明文件所記載內容出現變更,客戶應當在完成變更后盡快向云公司提供最新的文件。
4.1.3 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等相關業務的,應當根據云公司要求簽訂《網絡及信息安全承諾書》(見《中國電信天翼云網門戶用戶協議》),并嚴格遵守該文件中的承諾。
4.2 賬戶安全
4.2.1 云公司向客戶提供天翼云服務時,將向客戶提供在天翼云網門戶中具有唯一識別性的賬戶,供客戶通過該賬戶登陸天翼云網門戶、使用天翼云服務。客戶賬號和密碼是客戶辦理、使用天翼云服務的重要憑證,除非另有約定或說明,凡該賬戶所發出的指令及相關行為均視為客戶或客戶授權的行為,客戶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4.2.2 客戶負責其在天翼云網門戶中的賬號和密碼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對于云公司在天翼云服務中向客戶提供相關賬戶的初始密碼,客戶應當第一時間重新設置密碼,并妥善保管。
4.2.3 客戶發現其賬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根據云公司公布的處理方式通知云公司采取措施暫停該賬號的登錄和使用。云公司在收到客戶要求采取措施暫停其賬號登錄和使用的通知后,將要求客戶提供客戶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經核實客戶所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信息與其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云公司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暫停客戶賬號的登錄和使用。客戶沒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或者所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所載信息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云公司有權拒絕客戶前述請求,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因客戶原因導致賬號或密碼泄露或為他人獲取的,由客戶自行承擔損失和責任,但云公司有義務協助客戶或公安機關調查相關情況。
4.2.4 客戶應當向云公司提交執行本協議的聯系人和管理客戶在天翼云網門戶中的賬號和密碼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如以上人員發生變動,客戶應當自行將變動后的信息進行在線更新并及時通知云公司,因客戶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以及以上人員的行為或不作為而產生的結果,均由客戶承擔。
4.3 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應當滿足本協議、天翼云服務合同及規則的要求。客戶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專用服務條款》)向云公司提供必要技術參數,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對應的應用類型、服務器相關參數、組網結構和網絡資源等情況,積極配合云公司完成相關服務工程的實施、調測,以確保服務的正常運行。
4.4 客戶對由云公司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權,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轉由他人使用。客戶不得私自使用云公司未分配給客戶的IP地址。客戶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務時,相關IP地址使用權由云公司收回。
4.5 未經云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以任何方式提供給其他第三方(雙方對允許客戶下屬機構使用本協議項下服務事宜另有約定的除外)使用。否則,云公司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追究客戶相應責任。
4.6 如客戶違反在本協議及附件中任一項保證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協議簽訂時不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全部資質許可、未履行相關手續,或在服務期限內喪失全部或部分資質許可的,云公司有權暫停提供天翼云服務,并要求客戶在限期內改正;如客戶在限期內未改正的,云公司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云公司的相應損失。
5.網絡及數據安全
5.1 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不得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不得侵犯云公司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5.2 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以及通過天翼云服務所發布、傳輸或存儲的信息內容應當符合《中國電信天翼云網門戶用戶協議》等相關規則以及《網絡及信息安全承諾書》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翼云網門戶、天翼云服務相關業務平臺、以及云公司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5.3客戶應當對其存放在天翼云網門戶上的數據以及進入和管理天翼云網門戶上各類產品與服務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并應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規范數據訪問和賬號使用的權限管理、設置高強度密碼并定期更換等。因客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損失和后果均由客戶承擔。
5.4 客戶使用相關服務時,應當自行對客戶數據進行定期備份(包括不限于應用程序、數據庫、系統配置文件等)并承擔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數據丟失、遺漏、毀損的風險,云公司對此無需承擔責任。
5.5 對于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所涉自身信息和資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等)、最終用戶及其他相關主體的信息和資料、數據等,客戶負責保密并依法承擔網絡及信息安全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5.6客戶須依照《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留其網站的訪問日志記錄,包括發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IP)、域名等,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應當配合提供。未按規定保留相關記錄而引起的相應法律責任由客戶承擔。
5.7對于客戶通過云公司提供的天翼云服務,加工、存儲、上傳、下載、分發以及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數據,云公司承諾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不用于本協議之外的目的,但以下情況除外:
(1)依據本協議或者用戶與云公司之間其他協議、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行政、司法等職權部門要求應當提供的;
(3)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4)為提供客戶所要求的軟件或服務之需向第三方披露。
5.8客戶可自行對其業務數據進行刪除、更改等操作,但應謹慎操作。如客戶釋放服務或刪除數據的,云公司將按照客戶的指令不再保留該數據。
5.9當服務期屆滿或服務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或客戶發生欠費時,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主管部門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云公司僅在本協議約定的一定期限內繼續存儲客戶的業務數據(如有),期限屆滿云公司將刪除客戶的所有業務數據,包括所有緩存或者備份的副本。
5.10客戶的業務數據一經刪除,即不可恢復;客戶應承擔數據因此被刪除所引發的后果和責任,客戶理解并同意,云公司沒有繼續保留、導出或者返還客戶業務數據的義務。
5.11客戶理解并同意,出于客戶數據及系統安全的考慮,客戶需要云公司工程師直接對其相關服務進行操作時,客戶應當以郵件、工單、電話等方式進行授權。客戶應當指定唯一的聯系人作為授權人(維護人)并由其在需要時指示云公司進行相關操作,且僅有該授權人有權要求云公司對相關服務進行操作。且云公司僅負責操作系統以下的底層部分的運營維護,操作系統及之上部分(如客戶在系統上安裝的應用程序)由客戶自行負責。此外,在授權期間客戶未與云公司溝通,自行進行操作而造成服務不可用等風險,由客戶承擔。
6. 知識產權
6.1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時,對于客戶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軟件、傳輸或存儲的行為或內容,客戶應保證該等軟件、行為或內容的合法性和不侵權。如任何第三方主張客戶的上述軟件、行為或內容侵犯其所有權或者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客戶應當負責解決,并賠償云公司因此而承擔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云公司有權視情況終止天翼云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6.2 客戶確認,云公司向客戶提供天翼云服務所涉相關軟件、資料、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屬于云公司或云公司具有許可/使用權;未經云公司同意,客戶無權復制、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云公司提供的操作系統等軟件,客戶不得采取修改、翻譯、改編、出租、轉許可、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轉讓等方式,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編譯或試圖以其他方式發現云公司提供的軟件的源代碼。
7. 保密條款
7.1云公司承諾對客戶使用天翼云服務時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
(1)依據本協議或者客戶與云公司之間其他協議、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行政、司法等職權部門要求應當提供的;
(3)在不違反本協議或者客戶與云公司之間其他協議、合同約定的前提下,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但是,云公司向其關聯公司提供或披露與客戶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云公司的關聯公司是指云公司現在或將來控制、受控制或與其處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機構以及上述公司或機構的合法繼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地擁有影響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無論是通過所有權、有投票權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認定的方式。
7.2 未經云公司書面許可,客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得知的與云公司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7.3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持續有效。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2 如客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云公司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等措施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該情形導致第三方向云公司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戶應負責解決。如該情形給云公司造成損失的,客戶應全額賠償:
(1)被行政機關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被云公司(含云公司上級單位)納入違規失信合作商名單;
(4)如存在網絡和信息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網絡和信息安全問題承擔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被列入各級公安機關的涉通訊信息詐騙違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單、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失信名單等;
(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權機關認定的違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導致合同履行風險或侵害云公司合法權益或聲譽的違規失信情形。
9.責任限制
9.1客戶理解并充分認可,云公司系按照“現狀”和“可得到”的狀態向客戶提供天翼云服務。云公司對天翼云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服務的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時,云公司不對天翼云服務所涉及的技術及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正確性、可靠性、質量、穩定、完整和及時性做出任何承諾和保證。但云公司承諾盡職盡責、誠實信用完成天翼云服務。
9.2 客戶知悉并理解云公司無法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毫無瑕疵,但云公司承諾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及服務水平。客戶確認并同意:若云公司提供的服務瑕疵是當時行業技術水平所無法避免的,將不視為云公司違約,客戶將配合云公司共同合作解決上述瑕疵問題。
9.3 云公司將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對其系統、設備等采取基礎的安全保護措施。若客戶對安全保護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礎的安全保護措施標準的,應當根據自身需求購買配置更高的安全保護服務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護軟件、系統等。因客戶未自行對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設備等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導致權益受損的,由客戶自行承擔責任。
9.4 客戶理解并充分認可,雖然云公司已經建立(并將根據技術的發展不斷完善)必要的技術措施來防御包括計算機病毒、網絡入侵和攻擊破壞(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網絡安全事項或行為(以下統稱該等行為),但鑒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性、相對性以及該等行為的不可預見性,以及用戶操作不當、或用戶通過非天翼云網門戶授權的方式使用服務,以及可能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對服務的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性等造成影響的,云公司不對該等情形導致的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潤、商譽、數據財產等損失的損害賠償。如因客戶賬戶遭遇該等行為而給云公司或者云公司網絡或服務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國際的網絡、服務器等)帶來危害,或影響云公司與國際互聯網或者云公司與特定網絡、服務器及云公司內部的通暢聯系,云公司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服務,如因客戶原因給云公司帶來重大網絡事故,云公司將保留向客戶主張賠償的權利,涉及犯罪的,客戶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9.5 如政府管理部門提出要求的,云公司將暫停或終止提供相應服務,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9.6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在《專用服務條款》、天翼云服務等級協議、天翼云網門戶展示的具體產品/服務的相關服務規則中)約定了在特定的“服務不可用”情況下,云公司的補償責任(如有)。盡管有該等約定,客戶同意并認可,以下原因導致云公司提供的天翼云服務不可用的情況不計在不可用時間內:
(1)云公司事先通知客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等;
(2)任何云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客戶的應用程序或安裝活動所引起的;
(4)客戶的應用程序或數據信息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5)客戶的疏忽或由客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戶自行升級操作系統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統漏洞導致的;
(9)其他非云公司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7《專用服務條款》、《天翼云服務等級協議》、天翼云網門戶展示的具體產品/服務的相關服務規則中可能會對云公司的責任限制有進一步約定,客戶使用云公司提供的服務同樣受到該等責任限制的約束,敬請客戶關注。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戰爭、騷亂、恐怖主義、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變動、停電、通信線路被人為破壞,導致云公司和客戶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受影響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于該等情形發生后十五(15)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如因此導致本協議不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1.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1.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進行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協議未涉訴訟的其它部分。
12.附則
12.1 本協議的章節標題僅為行文方便而設,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2.2 本協議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款應視為可分的且不影響本協議及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2.3 云公司有權通過在天翼云網門戶上發布公告、發站內通知或郵件通知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將本協議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云公司的關聯公司。
12.4 本協議項下之保密條款、法律適用與管轄條款以及性質上理應存續的其他條款(如客戶對其向云公司提交信息的真實性保證等),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12.5 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如附件與本協議正文有任何沖突,以本協議正文為準。
III.【客戶資源優化服務】專用服務條款
1.產品和服務說明
客戶資源優化服務是天翼云基于客戶的業務需求,對客戶業務資源進行評估、分析和優化,以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成本、提升性能、可用性、可靠性的專業服務。
2. 服務等級要求
云公司承諾按照附件《中國電信天翼云客戶資源優化服務等級協議》向客戶提供本服務。
3. 服務費用
3.1客戶應按照www.daliqc.cn網站上的服務費用指引支付相應服務費用。客戶理解并接受,本服務條款所涉及產品/服務的價格、支付、產品/服務的交付,均僅適用于中國大陸地區。如客戶申請本產品的折扣,該折扣將在客戶與天翼云簽訂的合同中體現。
3.2客戶應按照天翼云官網頁面展示的價格跟天翼云簽訂合同,將服務費用付至天翼云。在客戶付清全部服務費用后,天翼云將為客戶提供服務。天翼云保留在客戶未按照約定支付全部費用之前不向客戶提供服務和/或技術支持、或者終止服務和/或技術支持的權利。客戶如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天翼云有權自客戶欠費次日起,按欠費金額的萬分之五按天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4. 服務范圍
4.1客戶資源優化服務產品范圍:天翼專有云、天翼公有云、天翼混合云的云產品,詳見《客戶資源優化服務產品列表》。
4.2天翼云客戶資源優化服務范圍包含:
4.2.1天翼云產品范圍內的按需壓測、成本優化。
4.2.2資源優化方案實施支持,在服務期內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客戶執行按需壓測、成本優化。
4.3天翼云客戶資源優化服務范圍不包含:
4.3.1具體的配置操作和實施。
4.3.2非天翼云產品的使用和優化。
5.附件
雙方同意,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本協議正文有任何沖突,以本協議正文為準。
本協議附件為:
附件一:《客戶資源優化服務產品列表》
產品類別 | 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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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 彈性云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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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U云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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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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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伸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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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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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遷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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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高性能計算E-H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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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儲 | 對象存儲(經典II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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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存儲(經典I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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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存儲(融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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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存儲(原生版)I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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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硬盤 |
| |
云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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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硬盤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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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文件服務(SFS容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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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文件服務(SFS Tur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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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文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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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務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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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機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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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儲容災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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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存儲網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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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 | 彈性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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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帶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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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私有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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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負載均衡(共享型) |
| |
彈性負載均衡(獨享型) |
| |
彈性負載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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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N連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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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網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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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等連接(合并到VPC) |
| |
對等連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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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C終端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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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鏡像 |
| |
共享帶寬(合并到EIP) |
| |
共享帶寬 |
| |
共享流量包 |
| |
內網D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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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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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間高速(尊享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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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云SD-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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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間高速(標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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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云與混合云 | 專屬云(計算獨享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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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云(存儲獨享型) |
| |
天翼混合云一體機iStack |
| |
云終端 | 云電腦(公眾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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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電腦(政企版) |
| |
視頻 | 視頻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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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直播 |
| |
云點播 |
| |
智能視圖服務(視頻監控) |
| |
CDN | CDN加速 |
|
全站加速 |
| |
安全加速 |
| |
應用加速 |
| |
智能邊緣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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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ack云原生一體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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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盒子-iB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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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云渲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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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容器集群(ECK專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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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less邊緣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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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測試P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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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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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通信 |
| |
數據庫 | 關系數據庫MySQL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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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系數據庫SQL Server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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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系數據庫PostgreSQL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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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關系型數據庫(DRDS) |
| |
分布式緩存服務Redis版 |
| |
文檔數據庫服務 |
| |
數據庫復制 |
| |
時序數據庫Influx版 |
| |
數據管理服務 |
| |
數據管理服務D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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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數據庫Clickho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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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型數據庫PostgreSQ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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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傳輸服務DTS |
| |
數據庫專家服務 |
| |
分布式融合數據庫HT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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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與中間件 | 容器引擎 |
|
云容器引擎 |
| |
微服務引擎 |
| |
容器實例 |
| |
容器鏡像服務 |
| |
serverless容器服務 |
| |
應用編排服務 |
| |
微服務云應用平臺 |
| |
分布式消息服務 RabbitMQ |
| |
分布式消息服務RabbitMQ |
| |
分布式消息服務RocketMQ |
| |
分布式消息服務Kafka |
| |
分布式消息服務MQTT |
| |
函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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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Coding敏捷開發平臺 |
| |
管理 | 云監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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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監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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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遷移工具RDA |
| |
云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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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運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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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網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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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日志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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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互聯網云服務用戶入網責任書
通過使用云業務服務接入電信公網的用戶(“用戶”)必須認真閱讀《互聯網云服務用戶入網責任書》(“《責任書》”),并自覺遵守《責任書》的各項規定。
一、用戶接入電信公網,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用戶保證具備從事互聯網服務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資質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廣告經營許可證、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證明以及中國電信要求提交的其他資質證明,方得以使用中國電信所提供的服務合法開展業務。其中:
1、用戶如從事電子公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特殊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履行批準或備案手續,并取得相關通信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文件。
2、用戶如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首先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履行互聯網備案手續,并按期履行年度審核手續。如當地通信管理部門要求履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的,還應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門履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用戶委托中國電信提供代備案服務的,須向中國電信提供代備案所需信息并對該等信息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并定期向中國電信及中國電信的行業主管部門報送網站管理所需信息。用戶承諾并確認:用戶所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當提供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中國電信有權依法采取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斷開網絡接入等關閉處理措施。
3、用戶如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應當取得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4、用戶如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用戶如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服務,用戶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鏈接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用戶還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
5、用戶保證已履行其他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所規定的手續或已取得有關資質證明文件。
用戶應當于簽署合同之前,向中國電信提供前述資質證明文件、以及主體資格文件的原件交中國電信審核,復印件(加蓋公章)供中國電信留存。用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在服務期限內,如用戶所提交主體資格、資質證明文件所記載內容出現變更,用戶應在完成變更后盡快向中國電信提供最新的文件。
三、用戶不得利用電信公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能利用電信公網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不能利用電信公網發布惡意的、向他人挑釁的信息。若發現此類信息,中國電信將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一切后果由用戶自行負責。
四、用戶必須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術保證措施,有義務按照中國電信的要求提供網絡使用情況和有關資料,接受中國電信的網絡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監控;用戶需要提供其信息服務的有效檢測手段,包括測試賬號和密碼,并在賬號變更時書面知會中國電信。
五、用戶在使用電信公網時,不得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絡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當網絡出現異常情況,應積極配合中國電信解決,用戶維護設備或進行設備配置參數調整必須接受機房維護管理約定以避免對其他用戶造成影響。
六、用戶進入中國電信機房時,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用戶使用云主機的,不得以任何方式經營未經政府管理部門批準的業務或合同中未約定同意開展的業務。
八、用戶申請維護主機的專線僅限用于對主機日常維護和更新主機內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中國電信有權立即中斷此專線,并追收損失。
九、用戶應遵守合同以及中國電信相關管理規定,否則中國電信有權實施相關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拒絕或停止提供云主機服務,并追究用戶的法律責任。
十、根據各省市公安局網監分局的要求,用戶應在入網后 5 個工作日內在網上提交備案信息,提交信息后 10 個工作日內到相應省市公安局網監分局辦理備案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備案流程、備案材料清單請查閱當地公安局網站。
十一、如用戶違反上述保證,中國電信有權拒絕或停止提供服務或設施,并要求用戶在限期內改正。如用戶在限期內未改正的,中國電信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用戶存在前述情形給中國電信造成損失的,并應當予以賠償。
十二、用戶的各級主管人員有責任教育、監督本單位職工嚴格遵守上述條款。
附件三
網絡及信息安全承諾書
本用戶(包括單位用戶下屬接入用戶,下同)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行為,本用戶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一、本單位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公共互聯網網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規定(“相關規定”)。
二、本單位承諾按照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以及合同約定規范使用業務,不得超出合同約定的范圍和用途使用業務,具備所從事業務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資質條件。
三、本單位承諾按照用戶真實身份信息制度(“實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業務,并保證所提供信息、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四、本單位保證不利用網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網、移動網、互聯網,下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五、本單位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項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按政府主管部門要求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當安全責任人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貴公司。否則,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承擔,貴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六、本單位承諾配合貴公司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政府部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協助,如實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積極協助查處信息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七、本單位承諾發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承諾發布的內容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通過網絡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有害信息,不得散發傳播違法、不健康反動等信息,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任何含有違反下列要求的內容之一(即“九不準”及“六不許”內容)的信息:
“九不準”,即不準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含有以下內容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六不許”,即:
1、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
2、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
3、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4、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5、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6、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八、本單位承諾不從事任何危害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1、未經允許進入網絡或者使用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網絡中存儲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網絡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網絡安全的。
九、本單位使用語音接入類業務的(包括但不限于語音專線、短號碼接入、400號碼接入等),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一)使用業務的時段為[ ],使用的頻次為[ ],業務外呼呼轉功能默認為關閉。
(二)遵守實名制要求,不以個人名義申請、使用業務,真實落地目的碼為本單位實名辦理或合規使用的電話號碼。
(三)不轉租、轉售業務,否則,貴公司有權在不通知本單位的情況下立即終止合同。
(四)規范使用業務,進行外呼業務的號碼為貴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門分配的號碼,嚴格按照通信主管部門關于號碼傳送及信令傳送的相關要求傳送號碼,傳送真實號碼,不擅自更改、傳送、顯示非合同約定的號碼、虛假號碼、違規號碼、無使用權號碼,不隱藏、轉讓、變更、轉租、轉售、偽造、變造或者變相隱藏、轉讓、變更、轉租、轉售、偽造、變造號碼。本單位承諾按要求提供所申請號碼的使用用途、開放范圍,不違規經營、不變更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不開展無特定主被叫的話務批發業務,不私自轉接國際來話,不通過技術手段為非法VoIP、改號電話、網絡電話(PC軟件/APP等)提供語音落地,不采取自動語音群呼方式進行外呼。如違反上述承諾,貴公司有權在不通知本單位的情況下立即單方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承擔。
(五)不通過任何技術手段將號碼轉接到其他地區使用,不通過VOIP轉接互聯網話務量,不使用業務進行多次轉接、躲避號碼溯源與甄別,呼叫中心或接入平臺(小交換機)不使用異地主叫號碼進行跨省外呼,不利用號碼進行詐騙、騷擾。詐騙或騷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號碼涉嫌詐騙或其他刑事案件的;
2、“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接到的用戶投訴、舉報涉及本單位所使用號碼的;
3、貴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門電話撥測、網絡信令監測過程中發現本單位所使用號碼出現異常外呼等異常情況的。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確保備份呼叫內容錄音文件,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貴公司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為相關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如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對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本單位將無條件配合貴公司落實整改舉措,直至符合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十、本單位使用無線互聯網(包括但不限于CDMA1X、CDMA1X EVDO、WLAN)、短信網關(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資訊平臺、ISAG系統、綜合辦公業務平臺)或短信類業務的,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通過業務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悖于社會公德、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絡低俗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令人產生性聯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內容;
2、對人體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寫;
3、對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
4、對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蓋物的內容;
5、全身或者隱私部位未著衣物,僅用肢體掩蓋隱私部位的內容;
6、帶有侵犯個人隱私性質的走光、偷拍、漏點等內容;
7、以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的;
8、相關部門禁止傳播的色情、低俗小說,音視頻內容,包括一些電影的刪節片斷;
9、一夜情、換妻、SM等不正當交友信息;
10、情色動漫;
11、宣揚血腥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內容;
12、非法的性用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
13、未經他人允許或利用“人肉搜索”惡意傳播他人隱私信息。
(二)不開展為淫穢色情網站代收費業務,否則,貴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業務并停止一切結算。
(三)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向用戶發送商業類電子信息或廣告。
十一、本單位使用互聯網接入類業務的(包括但不限于電路使用、互聯網數據中心、互聯網專線、云主機等),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一)具備從事互聯網服務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資質條件,已履行相關規定要求的手續或已取得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在簽署合同前, 本單位向貴公司提供主體資格文件、資質證明文件的原件供貴公司審核,復印件(加蓋公章)供貴公司留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在合同有效期/服務期限內,如本單位提交的主體資格、資質證明文件所記載內容出現變更,本單位將在完成變更后盡快向貴公司提供最新的文件。前述主體資格文件、資質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廣告經營許可證、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證明以及貴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
1、本單位如從事電子公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特殊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根據相關規定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履行批準或備案手續,并取得通信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文件。
2、本單位如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首先履行互聯網備案手續,并按期履行年度審核手續。本單位委托貴公司提供代備案服務的,應當向貴公司提供代備案所需信息并對該等信息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定期向貴公司及通信主管部門報送網站管理所需信息。本單位承諾所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當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將及時在備案系統中更新,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貴公司有權依法采取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斷開網絡接入等關閉處理措施。
3、本單位如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應當取得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4、本單位如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本單位如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本單位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鏈接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社會公眾查詢核對;本單位將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
(二)如經貴公司許可進入中國電信機房時,應當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根據當地公安局網監分局的要求,在入網后5個工作日內在網上提交備案信息,提交信息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
(四)不通過任何技術手段將將云服務器、網絡存儲、內容分發服務等互聯網資源轉租至其他用戶使用,不利用互聯網接入平臺、云服務平臺、內容分發平臺等互聯網基礎資源服務進行詐騙、騷擾。詐騙或騷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政府主管部門認定電信接入的域名、URL、IP涉嫌詐騙或其他刑事案件的;
2、“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接到的用戶投訴、舉報涉及本單位所使用的互聯網資源的;
3、貴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門撥測、網絡監測過程中發現本單位所使用互聯網基礎資源出現涉詐業務接入等異常情況的。
(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貴公司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為相關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如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對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本單位將無條件配合貴公司落實整改舉措,直至符合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十二、本單位承諾在業務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24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并書面通知貴公司。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響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的突發事件,貴公司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業務等緊急措施,以保證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
十三、本單位如出現任何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將依據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開曝光),并直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由本單位直接賠償。同時,貴單位有權在不通知本單位的情況下暫停、停止業務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后果全部由本單位自行承擔。給貴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本單位將負責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貴公司相應損失。
十四、如出現任何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引發的投訴、舉報,由本單位負責解決并承擔責任。當通信主管部門、“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中國電信10000熱線等各類渠道投訴、舉報達到或超過[ ]件/月時,貴公司有權在不通知本單位的情況下立即停止業務。
十五、本單位承諾與最終用戶參照簽訂此類《網絡及信息安全承諾書》,并督促最終用戶履行相應責任。否則,本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十六、本承諾書經本單位簽署后,與合同同時生效。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