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3-05-30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天翼云或乙方”,網址://www.daliqc.cn)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向用戶(又稱“甲方”)提供云電腦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乙方保留隨時更改服務等級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條款的權利。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其各云省分公司共同作為上述協議的乙方,乙方通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省分公司或其各省分公司的代理商向甲方提供的服務,與甲方簽約及開具發票的單位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對應的省分公司。
2.1定義
服務周期:服務周期以月為單位,不滿一個月,不計算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時間:指周期內的總天數×24(小時)×60(分鐘),若無特殊說明,一個月指43200分鐘(即30天*24小時*60分鐘)。
2.2服務可用性計算方式
云電腦可用性統計的業務單元為單個租戶所開通的總實例周期數。
服務可用性=(總實例服務周期分鐘數 – 總實例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總實例服務周期分鐘數×100%
2.3服務可用性承諾
乙方保證甲方云電腦業務的可用性在99.9%(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以上。乙方保證交付給甲方的云電腦、操作系統、系統盤可用。甲方收到乙方開通的云電腦后,及時完成云電腦激活,進行驗證后反饋乙方(2個工作日未反饋乙方,默認為甲方已驗證能正常使用),乙方交付甲方后甲方對桌面操作系統以及操作系統上安裝的應用程序及數據全權負責。
以下原因導致的甲方云電腦不可用的情況不計在不可用時間內:
1)乙方預先通知甲方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等;
2)任何乙方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甲方的應用程序或安裝活動所引起的;
4)甲方的應用程序或數據信息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5)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6)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甲方自行升級操作系統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統漏洞導致的;
9)其他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10)因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罷工、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黑客、網路堵塞、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
當由于上述原因而使乙方無法履行保證時,乙方不承擔責任;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經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內受到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到影響之范圍內不承擔責任。一旦此類免除責任的原因得到糾正和補救,各方同意以最大努力恢復本合同項下的履行。
乙方在一個服務周期內未能按照承諾滿足SLA要求,承諾給甲方進行違約補償,具體如下:
1)若服務周期未滿一個月,則僅僅記錄服務不可用時間,不做賠償。
2)若云電腦業務可用性小于99.9%且大于99%,即不可用時間大于43200-43200*99.9%=43.2分鐘,但小于43200-43200*99%=432分鐘,甲方可獲得的服務補償時長108小時。
3)若云電腦業務可用性小于99%且大于95%,即不可用時間大于43200-43200*99%=432分鐘,但小于43200-43200*95%=2160分鐘,甲方可獲得的服務補償時長為216小時。
4)若云電腦業務可用性小于95%,即不可用時間大于43200-43200*95%=2160分鐘,甲方可獲得的服務補償時長為720小時。
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獲得的服務補償時間最高不超過一個服務周期。
本承諾書自用戶申請云電腦服務之日起生效并遵行。終止日期以《天翼云電腦服務協議》的終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