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時間:2023-09-18
云計算分公司向本網站注冊用戶提供云存儲服務,本協議由您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計算分公司簽訂。
第一條 總則
1.1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計算分公司(以下稱“云計算公司或乙方”,網址:www.daliqc.cn)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向用戶(又稱“甲方”)提供對象存儲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1.2 甲方同意: 中國電信變更對象存儲服務或協議內容的,將在乙方云業務服務網絡平臺(以下稱“服務門戶”)上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無需另行單獨通知用戶;用戶在乙方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可以選擇繼續使用原業務或調整后的對象存儲服務;若用戶在本協議內容公告變更后繼續使用本服務,表示用戶已充分閱讀、理解、接受并將遵守修改后的協議內容;若用戶不同意修改后的內容,應終止使用本服務。
1.3 甲方承諾,自甲方向乙方申請使用本服務時直至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完畢的全過程中,甲方具有法律規定的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供開展本協議項下相關業務所必須的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的各類主體資格、業務資質文件。不具備前述條件的,應立即終止注冊或終止使用本服務;否則,乙方有權直接終止本協議,并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的具體內容,以服務門戶上展示并經甲方申請而由乙方實際向其提供的服務為準。乙方有權不斷更新服務內容。
2.2 乙方負責搭建服務門戶,并給予甲方在服務門戶中具有唯一識別性的賬戶,供甲方通過該賬戶登陸服務門戶、使用對象存儲服務。甲方賬號和密碼是甲方辦理、使用業務的重要憑證,除非另有約定或說明,凡該賬戶所發出的指令及相關行為均視為甲方的行為,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2.3乙方通過服務門戶IM、QQ、郵箱等多種方式為甲方提供7天*8小時的服務支持;乙方通過服務電話熱線為付費用戶提供7天*24小時技術故障服務。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
3.1 甲方使用本服務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服務項目向乙方繳納服務費用。服務項目及費用詳情參見服務門戶。
3.2 如果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對象存儲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對甲方提供對象存儲服務,并采取相關法律措施向甲方追索欠款。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服務費用超過24個小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對象存儲服務。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服務費用超過10個連續的自然日,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同時要求甲方補交欠款,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服務費用超過15個連續的自然日,乙方有權清除甲方通過對象存儲服務存儲在乙方資源池中的數據。
3.3 甲方如對應支付費用有異議且經雙方確認核對確有錯誤的,乙方應予以調整。
第四條 資質保證及使用規則
4.1 甲方承諾以其真實身份開通和使用本協議下對象存儲服務,且是具備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個人或單位身份資料信息與文件的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審查甲方所提供的身份信息與文件。
4.2 甲方使用本服務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等相關業務的,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時及本協議有效期內持續具備開展該等業務所需的全部資質及/或履行相關手續。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簽訂《網絡信息安全承諾書》(附件一),并嚴格遵守在該等文件中的承諾。
4.3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交上述資質證明文件、資料的原件供乙方審查,并提交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自然人簽字確認)供乙方留存。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
4.4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甲方上述主體資格、資質證明文件所記載內容出現變更,甲方應在完成變更后盡快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文件。
4.5 甲方使用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須嚴格遵循《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等規定,甲方須對代備案網站用戶信息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并定期向乙方和乙方的行業主管部門報送網站管理所需信息。甲方承諾并確認:甲方及其最終用戶所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當提供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乙方有權依法采取暫停或終止提供對象存儲服務、斷開網絡接入等關閉處理措施。
4.6 如甲方違反在本協議及附件一中任一項保證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協議簽訂時不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全部資質許可、履行相關手續,或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喪失全部或部分資質許可的,乙方有權暫停提供對象存儲服務,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內改正;如甲方在限期內未改正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4.7 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通過轉讓、出租、無償使用或其他任何方式許可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4.8 甲方負責其服務門戶的賬號和密碼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賬號或密碼泄露或為他人獲取的,甲方自行承擔損失和責任。甲方發現其賬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異常的情況的,應及時根據乙方公布的處理方式通知乙方,并有權通知乙方采取措施暫停該賬號的登錄和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采取措施暫停其賬號登錄和使用的通知后,應當要求甲方提供并核實與其注冊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或單位有效身份信息。乙方核實甲方所提供的個人或單位有效身份信息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暫停甲方賬號的登錄和使用。甲方沒有提供其個人或單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甲方提供的個人或單位有效身份證件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前述請求,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數據可銷毀性
5.1 用戶可以通過Web頁面,REST接口等方式銷毀不用的數據,用戶刪除數據后,數據將在系統中被徹底刪除,無法復原。
5.2 服務器硬盤報廢時將消磁。
第六條 數據可遷移性
6.1 用戶可以通過前端頁面、REST API、第三方工具等多種方式對數據進行遷入和遷出操作,在使用API或工具遷移時,可以一次性遷移所有數據。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提供多種語言的SDK供用戶使用。
第七條 數據私密性和數據知情權
7.1 乙方承諾甲方的數據互相隔離,不可互訪。
7.2 乙方不會刪除甲方的數據內容,也不會將甲方數據、個人信息等泄露給任何第三方,除非政府監管部門監管審計需要。甲方所有數據不會存在國外數據中心或用于國外業務或數據分析。
第八條 數據可審查性
8.1 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承諾用戶在必要的條件下,由于合規或是安全取證調查等原因,可以提供相關的信息,包括:關鍵組件的運行日志、運維人員的操作記錄等。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使用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的,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不得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不得侵犯乙方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9.2 除遵從本協議其他條款及附件要求外,甲方使用本服務所發布、傳輸或存儲的信息內容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且不得為他人發布、傳輸或存儲該類信息內容提供任何便利:
(1)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2)涉及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的信息內容和教唆犯罪的內容。
(3)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內容。
(4)博彩有獎、賭博游戲、“私服”、“外掛”等非法互聯網出版活動。
(5)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所有權或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
(6)其它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社會公共道德,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內容。
9.3 甲方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對象存儲服務相關平臺及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對對象存儲服務相關平臺的功能進行刪除或者修改。
(2)故意制作、復制、傳播計算機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擊他人服務。
(3)進行釣魚、黑客、網絡詐騙等非法行為,網站或空間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馬、惡意代碼等。
(4)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為。
9.4 甲方不得對乙方所提供的對象存儲服務進行大量惡意非正常訪問,而大量占用乙方云計算資源(如云服務器、網絡帶寬、存儲空間等)所組成的平臺中服務器內存、CPU或者網絡帶寬資源,給乙方云平臺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戶的網絡、服務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國際的網絡、服務器等)、產品/應用等帶來嚴重負荷,影響乙方與國際互聯網或者乙方與特定網絡、服務器及乙方內部的通暢聯系,或者導致乙方云平臺產品與服務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戶網站所在的服務器宕機、死機或者用戶基于云平臺的產品/應用不可訪問等就。
9.5 甲方不進行任何改變或試圖改變乙方提供的系統配置或破壞系統安全的行為。
9.6 若甲方存在上述9.1~9.4條約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權按相關規定暫停或終止提供對象存儲服務,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負責。同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9.7 本服務使用過程中,對于甲方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軟件,甲方應保證該等軟件的合法性和不侵權。如任何第三方主張甲方所使用軟件侵犯其所有權或者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甲方應負責解決,并賠償乙方就此而承擔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9.8 甲方使用對象存儲服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使用對象存儲服務中所涉行為或內容不合法或侵權而導致乙方承擔責任或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解決,并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9.9 對于甲方使用對象存儲服務過程中所涉自身信息和資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商業機密等)、最終用戶及其他相關主體的信息和資料、數據等,甲方負責保密,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第十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0.1 乙方負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提供對象存儲服務及相關的支撐服務。
10.2 乙方有權對甲方對外公布信息內容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含有本協議約定的任何違法或有違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超出經營許可或備案項目范圍的內容,或指向這些內容鏈接的數據或信息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刪除;如甲方不予改正,則乙方有權終止對甲方服務。
10.3 乙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產品政策或服務功能隨時拒絕甲方發布的網站、信息數據內容,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拒絕其提交的網站、數據內容或不進行答復的,則乙方可終止甲方對象存儲服務。
10.4 乙方將消除甲方非人為操作所出現的對象存儲服務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圍之內的事項除外。
10.5乙方有權根據云服務的技術演進、技術架構調整、市場營銷等客觀因素調整該產品的實現方式、主要功能、價格等。乙方在調整價格或重要產品功能時,至少提前15天在天翼云官網發布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使用該產品。預付費/后付費方式下,按需計費的產品價格將根據乙方價格調整自動變化,包年/包月產品在訂單未變更/到期前價格不變,訂單發生變更/到期后價格按乙方價格調整變化。因乙方價格調整或重大功能調整而影響甲方使用時,按需計費產品甲方可隨時停用,包年/包月計費產品甲方可按乙方退訂規則申請退訂,具體退訂規則可咨詢天翼云客服熱線。
第十一條 服務的變更、中斷或終止
11.1 乙方因技術進步或國家法律、政策變動等原因可對對象存儲服務的服務內容、業務功能、操作方法等做出調整,但調整時應按本協議約定提前公告甲方并提供相應解決方案。
11.2 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暫停對象存儲服務的,乙方將盡可能事先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等用戶。
11.3 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暫停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暫停期間,暫停期間屆滿乙方應當及時恢復對甲方的服務。其中,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暫停,暫停期間甲方仍需正常付費。
11.4 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對象存儲服務或終止本協議的,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提供服務并不退還任何款項(包括甲方尚未消費完畢的服務費用余額,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11.5 除法定或雙方另行約定外,自本協議期滿或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提前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乙方應繼續存儲甲方數據。逾期乙方將不再保留甲方數據,甲方需自行承擔其數據被銷毀后引發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
12.1 乙方提供的對象存儲服務產品,包括軟件、應用程序開發接口、應用程序開發包、Web門戶等所有內容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或其他相關權利人所有,并受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其它法律法規的保護。
12.2 非經乙方或其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復制、修改、改變、傳播、公開發行或發表乙方對象存儲服務產品相關內容。
12.3 甲方應保證提交甲方的素材、對乙方對象存儲業務的使用及由此產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權、侵犯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或其他適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乙方提起索賠、訴訟或可能向其提起訴訟, 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承擔的費用或損失,并使乙方完全免責。
12.4 如果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對甲方使用乙方對象存儲業務及其相關素材的知識產權歸屬提出質疑或投訴,乙方有責任出具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并配合甲方進行相關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及相應附件規定,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13.2 鑒于計算機、互聯網的特殊性,下述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
13.2.1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
13.2.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甲方網站訪問速度下降。
13.3 如果因乙方自身及其控制范圍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約定正常使用本服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對象存儲服務,并要求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標準參見附件二《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服務等級協議》。
13.4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乙方對因本協議項下違約行為而導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損失、商業信譽損失以及數據丟失或損壞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13.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違約服務對應之服務費總額。
第十四條 保密條款
14.1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得知的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向其關聯公司提供或披露與甲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14.2 保密責任不因本協議的無效、提前終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
15.1 甲方了解乙方按照“現狀”和“可得到”的狀態向甲方提供本服務,并且乙方對本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服務的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時,乙方不對本服務所涉及的技術及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正確性、可靠性、質量、穩定、完整和及時性做出任何承諾和保證。但乙方應盡職盡責、誠實信用完成本服務。
15.2 如由于戰爭、騷亂、恐怖主義、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變動、網絡安全、網絡無法覆蓋、電力故障、通信線路被人為破壞、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導致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受影響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快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適當延長協議的期限。在影響消除后,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本協議繼續執行。
15.3 如政府管理部門提出要求的,乙方將暫停或終止提供相應服務,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協議變更及解除
16.1 如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作協議,同時違約方應承擔所有造成的相關損失和后果。
16.2 甲方如出現經營虧損,或者因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者因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7.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2 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北京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7.3 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協議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8.1 甲方在乙方服務網站申請注冊時,勾選此用戶服務協議則代表甲方已認真閱讀、明確理解并完全同意此服務協議中的所有條款。
18.2 雙方同意,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連同其附件將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有關本服務的全部約定,并取代任何雙方之前就與本協議有關事項達成的約定。若附件與協議正文有任何沖突,以協議正文為準。
18.3 除非任何一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九十日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續展,否則服務期限將自動續展,續展的期限與本協議服務期限相同,續展次數不受限制。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內容對于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18.4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被確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的效力和履行應不受影響。
18.5 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8.6 本協議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8.7 本協議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8.8 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協議正文有任何沖突,以協議正文為準。
本協議附件為:
附件一 《網絡信息安全承諾書》
附件二 《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服務等級協議》
附件一 《網絡信息安全承諾書》
網絡信息安全承諾書
甲方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行為,甲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一、甲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文件規定。
二、甲方保證不利用網絡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三、甲方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網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應在通過公安機關的安全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四、甲方承諾健全各項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五、甲方承諾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和檢查,如實主動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積極協助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六、甲方承諾不通過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七、甲方承諾不從事任何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八、甲方承諾,當計算機信息系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24小時內向政府監管部門報告,并書面知會貴單位。
九、若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甲方直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直接賠償。同時,乙方有權暫停提供對象存儲服務直至解除服務協議。
十、用戶承諾與最終用戶參照簽訂此類《網絡信息安全承諾書》,并督促最終用戶履行相應責任,否則,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附件二 《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服務等級協議》
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服務等級協議
第一條 總則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計算分公司(以下稱“云計算公司或乙方”,網址:www.daliqc.cn)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向用戶(又稱“甲方”)提供對象存儲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乙方保留隨時更改服務等級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條款的權利。
第二條 服務承諾
中國電信天翼對象存儲系統承諾業務的可用性在99.95%以上。
統計的業務單元為:按單個用戶的單個對象容器計算。
第三條 定義
一月:若無特殊說明,指43200分鐘。·
服務不可用:所提供的服務在連續的5分鐘內不可使用(沒有達到乙方所承諾的服務性能),低于5分鐘不可用不計入不可用時間。·
服務可用:所提供的服務沒有在連續的5分鐘內不可使用(沒有達到乙方所承諾的服務性能)。·
服務承諾時間:根據甲乙雙方的協議,乙方承諾提供服務的時間。例如,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乙方從2012.06.01-00:00:00時刻起開始提供服務,至2012.07.01-00:00:00時刻因接到客戶的指令而停止提供服務,則服務應用時間為一月。若在此期間,出現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不可用,服務時間也記作一月。
服務可用時間:在服務承諾時間內,服務可用的時間。
服務不可用時間: 服務承諾時間 - 服務可用時間。不可用時間不包括維護時間(割接、維修等時間);·
服務可用性:在服務承諾時間內,服務可用時間的占比。例如,若服務承諾時間為一月,其中服務可用時間為43178.4分鐘,那么服務可用性=43178.4/43200=99.95%。
服務免責時間:服務承諾時間 * (1-服務可用性)。
服務有責時間:服務不可用時間 - 服務免責時間。
服務補償時間:乙方針對某特定服務免費為甲方延長的服務承諾時間。該時間只對該特定服務有效,不能轉移到其他服務,也不能轉移到除甲乙之外的第三方。
第四條 服務補償
乙方承諾,平臺的服務可用性不小于99.95%。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務不可用,在服務恢復后:
若服務承諾時間不滿一月,則僅僅記錄服務不可用時間,不做賠償。
若服務承諾時間達到或超過一月,則累加服務不可用時間,并計算服務可用性。若服務可用性:
符合乙方承諾,乙方不做補償。
不符合乙方承諾,甲方可獲得的服務補償時間為服務有責時間的10倍,最低不少于服務可用時間的1%,最高不超過服務可用時間的30%。同時服務應用時間、服務可用時間等清零,重新計算服務可用性。
由于甲方本身原因(如誤操作)或者不可抗原因造成服務不可用,則不記錄不可用時間。其中,不可抗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社會動蕩、國家機關的指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