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3-05-30
第一條 總則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天翼云或乙方”,網址:www.daliqc.cn)按照《天翼云彈性伸縮服務協議》、本條款(SLA)向用戶(又稱“甲方”)提供彈性伸縮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其各云省分公司共同作為上述協議的乙方,乙方通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省分公司或其各省分公司的代理商向甲方提供的服務,與甲方簽約及開具發票的單位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對應的省分公司。
第二條 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甲方所使用天翼云彈性伸縮服務業務的可用性在99.95%(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五)以上。乙方保證交付給甲方的天翼云彈性伸縮服務可用。甲方在天翼云控制臺查看乙方提供的彈性伸縮服務后,及時進行驗證后(2個工作日未反饋乙方,默認為甲方已驗證能正常使用),此后甲方對操作系統以及系統上安裝的應用程序全權負責。
第三條 服務說明
服務周期以月為單位,不滿一個月,不計算為一個服務周期。若無特殊說明,一個月指43200分鐘(即30天*24小時*60分鐘)。
天翼云彈性伸縮服務可用性統計的業務單元為單個用戶的單個彈性伸縮服務。
服務不可用定義:所提供的服務在連續的5分鐘內不可使用(沒有達到乙方所承諾的可用性指標),低于5分鐘的不可用不計入不可用時間。
第四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
以下原因導致的甲方天翼云彈性伸縮服務不可用的情況不計在不可用時間內:
1) 乙方預先通知甲方后進行彈性伸縮服務維護所引起的;
2) 任何甲方的電路或設備所引起的;
3) 甲方的應用程序或安裝活動所引起的;
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5) 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6) 甲方自行升級操作系統所引起的;
7) 因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