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為某個桶或某些對象設置生命周期規則。
- 標準對象可以轉換為低頻訪問、歸檔對象。
- 低頻訪問對象可以轉換為歸檔對象。
- 指定對象過期刪除。
歸檔對象不能通過設置生命周期規則來轉換存儲類別。
您可以新建生命周期規則,也可以從其他桶復制已有生命周期規則。
操作步驟
步驟 1 在桶列表單擊待操作的桶,進入“對象”頁面。
步驟 2 在左側導航欄,單擊“概覽”,進入“概覽”頁面。
步驟 3 在“數據管理”區域下,單擊“生命周期規則”卡片,系統跳轉至“生命周期規則”界面。
或您可以直接在左側導航欄單擊“數據管理>生命周期規則”,進入“生命周期規則”界面。
步驟 4 單擊“創建”,系統彈出如下圖所示對話框。
步驟 5 配置生命周期管理規則。
基本信息:
- “狀態”:選中“啟用”,啟用本條生命周期規則。
- “規則名稱”:用于識別不同的生命周期配置,其長度需不超過255字符。
- “前綴”:可選。
- 填寫前綴:滿足該前綴的對象將受生命周期規則管理,輸入的對象前綴不能包括
\:*?"<>|特殊字符,不能以/開頭,不能兩個/相鄰。 - 未填寫前綴:桶內所有對象都將受生命周期規則管理。
- 填寫前綴:滿足該前綴的對象將受生命周期規則管理,輸入的對象前綴不能包括
說明
當按前綴配置時,如果指定的前綴名與某條已配置的生命周期規則指定的前綴名存在包含關系,OBS會將兩條規則視為同一條,而禁止您配置本條規則。例如,系統中已存在指定前綴名為“abc”的規則,則不允許再配置指定前綴以“abc”字段開頭的規則。
如果已存在按前綴配置的生命周期規則,則不允許再新增配置到整個桶的規則。
當前版本或歷史版本:
- 若桶未啟用“多版本控制”,僅可配置“當前版本”。
- 若桶開啟過“多版本控制”,配置界面可見“當前版本”和“歷史版本”。
“歷史版本”配置項默認不展示,只有當桶開啟過“多版本控制”,即多版本控制狀態為“已啟用”或“暫停”時才會展示。
說明
“當前版本”與“歷史版本”是針對“多版本控制”而言的。若開啟了“多版本控制”功能,同名的對象上傳到同一路徑下時,則會產生不同的版本號。最新版本的對象稱之為“當前版本”,歷史時間上傳的對象稱之為“歷史版本”。
“當前版本”與“歷史版本”至少配置一個,也可以兩個版本同時配置。
- 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指定在對象最后一次更新后多少天,受規則影響的對象將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至少設置為30天。
- 轉換為歸檔存儲:指定在對象最后一次更新后多少天,受規則影響的對象將轉換為歸檔存儲。若同時設置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和轉換為歸檔存儲,則轉換為歸檔存儲的時間要比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的時間至少長30天。若單獨設置轉換為歸檔存儲,則沒有時間限制。
- 對象過期刪除天數:指定在對象最后一次更新后多少天,受規則影響的對象將過期并自動被OBS刪除。過期時間必須大于前兩個轉換時間的最大值。
例如,您于2015年1月7日在OBS中存儲了以下幾個文件:
- log/test1.log
- log/test2.log
- doc/example.doc
- doc/good.txt
您于2015年1月10日在OBS中存儲了以下幾個文件:
- log/clientlog.log
- log/serverlog.log
- doc/work.doc
- doc/travel.txt
若您在2015年1月10日設置前綴為“log”的對象,過期刪除的時間設置為一天,可能出現如下情況:
- 1月7日上傳的兩個對象“log/test1.log”和“log/test2.log”,會在最近一次系統自動掃描后被刪除,可能在1月10日當天,也可能在1月11日,這取決于系統的下一次掃描在何時進行。
- 1月10日上傳的兩個對象“log/clientlog.log”和“log/serverlog.log”,每下一次系統掃描均會判斷距上一次對象更新是否已滿一天。如果已滿一天,則在本次掃描時刪除;如果未滿一天,則會等到下次掃描再判斷,直到滿一天時刪除,一般可能在1月11日或1月12日刪除。
若您在某天設置前綴為“log”的對象,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的時間設置為30天,轉換為歸檔存儲的時間設置為60天,過期刪除的時間設置為100天,OBS將會在“log/clientlog.log”、“log/serverlog.log”、“log/test1.log”和“log/test2.log”這四個對象上傳滿30天后轉換為低頻訪問存儲,滿60天后轉換為歸檔存儲,滿100天后自動刪除。
說明對象上傳后,系統會將下一個UTC零點作為對象存儲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生命周期。生命周期規則執行最長耗時24小時。因此,存儲類別的轉換以及過期被刪除可能會存在延時,且一般不會超過48小時。配置生命周期規則后,如果期間修改了生命周期配置,會重新計算生效時間。
步驟 6 單擊“確定”,完成生命周期規則配置。
復制生命周期規則
步驟 1 在桶列表單擊待操作的桶,進入“對象”頁面。
步驟 2 在左側導航欄,單擊“概覽”,進入“概覽”頁面。
步驟 3 在“數據管理”區域下,單擊“生命周期規則”卡片,系統跳轉至“生命周期規則”界面。
或您可以直接在左側導航欄單擊“數據管理>生命周期規則”,進入“生命周期規則”界面。
步驟 4 單擊“更多 > 復制”。
步驟 5 選擇復制源,即生命周期規則所在的源桶。
說明
從源桶復制生命周期規則的操作為增量復制,不會刪除當前桶已存在的生命周期規則,與已存在的生命周期規則沖突的規則不會復制。
源桶和目標桶的桶版本號都必須是3.0。
您可以按需移除不需要復制的生命周期規則。


步驟 6 單擊“確定”,將源桶的生命周期規則復制到當前桶。
后續操作
若您需修改生命周期的內容,請單擊該生命周期規則所在行右側的“編輯”進行編輯;單擊“禁用”,可以禁用該生命周期規則,單擊“啟用”,可啟用該生命周期規則。
您可以選中多條生命周期規則,單擊列表上方的“禁用”或“啟用”,批量“禁用”或“啟用”生命周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