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場景
關系型數據庫支持使用已有的自動備份和手動備份,將實例數據恢復到備份被創建時的狀態。該操作恢復的為整個實例的數據。
通過備份文件恢復到實例上,會從OBS備份空間中將該備份文件下載到實例上進行全量恢復,恢復時長和實例的數據量有關,平均恢復速率為100MB/s。
功能說明
表 功能說明
| 類別 | 說明 |
|---|---|
| 恢復范圍 | 恢復整個實例。 |
| 恢復后實例數據 | 恢復后實例數據與用于恢復的全備文件中的數據一致。
|
| 恢復類型 |
|
| 恢復到新實例各配置項 |
|
| 恢復時長 | 恢復時長和實例的數據量有關,平均恢復速率為100MB/s。 |
約束限制
如果原實例創建表時的SQL語句指定了透明頁壓縮,恢復到實例時可能會出現磁盤空間不足導致的恢復失敗。
如果實例啟用了“SQL限流”功能,不同恢復場景的限制如下:
? 恢復到新實例:5.7版本原有的SQL限流規則都會失效,5.6和8.0會保留原實例的限流規則。
? 恢復到當前實例:當前實例的SQL限流規則都會恢復到備份所在的時間點。
? 恢復到已有實例:5.7版本目標實例的SQL限流規則全部失效,5.6和8.0原實例的規則會覆蓋目標實例規則。
存儲類型變更
恢復到當前實例的存儲類型不會改變。恢復到新實例和已有實例(非原實例)時,恢復前后支持的存儲類型見下表。
| 原存儲類型 | 恢復到 | 恢復后的存儲類型 |
|---|---|---|
| 普通IO、高IO、超高IO | 新實例、已有實例(非原實例) | 普通IO、高IO、超高IO |
| 極速型SSD | 新實例、已有實例(非原實例) | 普通IO、高IO、超高IO、極速型SSD |
操作步驟
步驟 1 登錄管理控制臺。
步驟 2 單擊管理控制臺左上角的 ,選擇區域。
步驟 3 選擇“數據庫 > 關系型數據庫”。進入關系型數據庫信息頁面。
步驟 4 在左側導航欄單擊“備份管理”,選擇需要恢復的備份,單擊操作列的“恢復”。
您也可在“實例管理”頁面,單擊指定的實例名稱,在左側導航欄單擊“備份恢復”,在“全量備份”頁簽下單擊目標備份對應的操作列中的“恢復”。
步驟 5 選擇需要的恢復方式,單擊“確定”。
新實例:將備份恢復到新創建的實例上。
選擇恢復到“新實例”,單擊“確定”,跳轉到“恢復到新實例”的服務選型頁面:
? 新實例的數據庫引擎和數據庫版本,自動與原實例相同。
? 存儲空間大小默認和原實例相同,且必須大于或等于原實例存儲空間大小。
? 其他參數默認,用戶如需設置,請參見購買RDS for MySQL實例。
步驟 6 查看恢復結果。
恢復到新實例
為用戶重新創建一個和該備份數據相同的實例。可看到實例由“創建中”變為“正常”,說明恢復成功。
恢復成功的新實例是一個獨立的實例,與原有實例沒有關聯。如需使用只讀實例,請重新在該實例上進行創建。
新實例創建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執行一次全量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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