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與限制
更新時間 2025-05-23 15:25:56
最近更新時間: 2025-05-23 1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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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約束與限制。
注意當您創建彈性負載均衡實例時,可能會出現“已售罄”的提示,這表明該類型在當前資源池不可購買。
對于已售罄的資源,建議您:
切換至其它資源池進行創建。
切換至其它負載均衡類型進行創建,如獨享型。
說明
目前彈性負載均衡獨享型在華北、蘇州、西安2、貴州、廣州4、深圳、上海4、北京2、成都3、蕪湖資源池具備。
彈性負載均衡獨享型如需要綁定彈性公網IP,需要在創建獨享型負載均衡服務時創建負載均衡服務中的彈性公網IP地址。
彈性負載均衡的服務配額
為防止資源濫用,平臺限定了各服務資源的配額,對用戶的資源數量和容量做了限制。如您最多可以創建多少臺彈性云主機、多少塊云硬盤。
表-彈性負載均衡的服務配額
| 資源名稱 | 資源說明 | 默認配額 |
|---|---|---|
| 彈性負載均衡 | 一個用戶創建彈性負載均衡的數量 | 5個 |
| 彈性負載均衡監聽器 | 一個用戶創建監聽器的數量 | 20個 |
| 彈性負載均衡轉發策略 | 一個用戶創建轉發策略的數量 | 500條 |
| 彈性負載均衡后端主機組 | 一個用戶創建轉發后端主機組的數量 | 20個 |
| 彈性負載均衡證書 | 一個用戶擁有彈性負載均衡證書的數量 | 120個 |
| 彈性負載均衡后端云主機 | 一個用戶擁有后端云主機的數量 | 500個 |
| 單負載均衡器可添加監聽器數量 | 一個負載均衡器支持添加監聽器的數量 | 50個 |
彈性負載均衡的資源配額
除彈性負載均衡的服務配額外,彈性負載均衡的使用中還存在部分資源配額限制。
表-彈性負載均衡的資源配額
| 資源名稱 | 資源說明 | 默認配額 |
|---|---|---|
| 單轉發策略可添加的轉發條件數量 | 一條轉發策略支持的轉發條件數量 | 10個 |
| 單后端主機組可添加的后端云主機數量 | 一個后端主機組支持添加后端云主機的數量 | 500個 |
| IP地址組 | ||
| 彈性負載均衡IP地址組 | 一個用戶創建IP地址組的數量 | 50個 |
| 單IP地址組可關聯監聽器 | 一個IP地址組可關聯監聽器的數量 | 50個 |
| 單IP地址組可添加IP地址數量 | 一個IP地址組支持添加IP地址的數量 | 300個 |
負載均衡器
- 創建資源前請參考規劃和準備,根據業務需求對負載均衡器的區域、類型、協議以及后端云主機等進行合理規劃。
- 負載均衡器對轉發數據的限制:
- 四層監聽器:無限制。
- 七層監聽器:
- 上傳文件大小限制為10GB。
- HTTP請求行加HTTP請求頭之和限制為32KB。